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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平台
4008917078
一、招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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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 | 需求单位: |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 |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清花高速tj8标项目 | 项目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赤坭大道中5号 |
项目规模: | 联系人: | 宁恒锋 | |
联系电话: | 19927687995 | 联系邮箱: | |
招标内容: | 招标分类: | ||
二、投标报名(投标人须在筑智网(https://www.cnzzw.com/)在线报名专区完成相关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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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招标文件: |
距离报名结束还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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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说明
一、工程概况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下称“清花高速”),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州市花都区和清远市清城区、清新区境内,北接汕湛高速,南连省道s267桂和路,与西二环共线实现佛山至江门高速公路的北延功能。本项目总体为南北走向,路线起点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东侧,与民安枢纽设计终点相接。路线自北向南先后经过清城区石角镇、花都区赤坭镇和炭步镇,终点位于炭步镇茶塘村,设置环山互通与西二环高速相接,并设置下地匝道与桂和路相接,预留远期南延条件。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tj8标项目经理部,位于广东省花都区,路基全长6.12km,共设置特大桥、大桥3876.0m/3座。
二、竞价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清花高速tj8标桥下沉淀池、事故应急池、水闸工程施工。
三、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暂定6个月,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日期为准,完工日期以乙方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为止;如质量或乙方供应能力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时,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如业主/监理罚款、误工等)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也有权将本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或自行完成。在不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逾期交工违约金为合同价的千分之五。乙方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四、特别约定
1、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根据《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业主对本项目的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所有款项分别支付到甲方的工人工资专户和工程款专户)。乙方所有款项的支付同样按上述要求执行,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照甲方与业主合同约定的比例分别支付到工人工资卡和乙方公司账户。
2、施工班组应在人员进场同时将劳务作业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及复印件提供交予项目部,同时在发生工人进场或退场后需及时将人员名单上报项目部备案,建立工人考勤、工资结算和支付等管理台账,月底(按班组工资发放时间)需将签字完善的考勤表、工资表原件提交至项目部,配合项目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手续。